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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月3日,全省水上交通安全“严整治、保安全、无事故”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,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,明确专项行动时间步骤和整治任务,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,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。会议传达高建立厅长指示精神,通报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,南阳、信阳、三门峡进行交流发言。省交通中心党委书记马会讲话,厅安监处负责人主持,厅执法局负责人,厅运管处、厅安监处相关负责同志参会。

      高建立厅长指示,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是省委、省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,水上交通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。我省是内河船舶船员大省,水上安全监管任务重,通过行业的共同努力,水上交通安全实现辖区内十年“零事故”的优异成绩,可喜可贺。下一步,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持续树牢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理念,聚焦“三船一桥一港”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,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;要着力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,建立安全监管信息共享、违法通报等机制,凝聚工作合力;要着力加强执法力量建设,加快理顺编制体制,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和执法规范化建设;要着力推进科技治安,以新技术、新装备的应用创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式,加快破解难题制约,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      会议指出,水上交通安全是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坚决树牢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理念,采取“三个坚持”有力有效举措,实现全省连续10年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“零事故”的好成绩,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水上交通出行安全的使命任务,深刻认清水上交通安全严峻形势,统筹好执法、港航等部门力量,深入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,不断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质增效,切实将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转化为“事事心中有底”的行动力。

      会议强调,此次专项行动以“严整治、保安全、无事故”为目标,自4月3日开始,至10月8日结束,历时6个月,各单位要认真把握专项行动的时间步骤和整治任务,确保行动如期保质完成。在行动安排上,要坚持阶段推进、逐步提升,明确动员部署、组织实施、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主要工作任务,确保按计划、有组织推进实施。在治理任务上,要坚持综合施策、全面整治,聚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,部署开展15项重点整治任务,实现对水上交通全覆盖管理。在整治效果上,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破解难题,重点解决因责任不清造成的“三无”船舶非法运输监管难的问题、因体制不畅造成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“九龙”治水的问题,确保整治取得实效。

      会议要求,一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专项行动推进有力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针对性行动方案,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,上报水路安全分管领导(交通局分管领导)、水路安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、水路执法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,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岗、到人。二要加强机制建设,确保凝聚各方工作合力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,要牵头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、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、信息通报机制,统筹海事、港航、运输、执法等各负有水上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力量,定期分析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,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。三要加强联合督导,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,及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当中。尤其在清明、五一、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,在客流量大的库区、渡口,海事、港航、执法部门必须派人现场值守,严防安全事故发生。四要加强企业管理,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。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,迅速传达辖区航运企业、港口企业、浮桥企业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落实隐患排查治理、安全培训等工作,真正做到知责、履责、担责。同时,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,通过严格监管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。五要加强舆论宣传,确保专项氛围更加浓厚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紧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,充分发动各种宣传力量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、调集各种宣传资源,全力做好各项宣传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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