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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科的主要职责:

           拟订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、标准、规范并监督实施;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;负责轨道交通运营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;负责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的监督考评,监督指导服务质量投诉处理;负责监督指导轨道交通运营计划调整;负责监督指导轨道交通运营安全,组织开展安全检查;负责组织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;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、大型活动和抢险救灾轨道交通运输保障;负责轨道交通法规、政策的宣传、推广工作。

    电话:0379-63239079

    负责人:张东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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